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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 时间:2025-12-30 16:08:01 来源:韩漫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尚未退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展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本次清退的是相关企业2022年4月前按政策文件要求缴纳在住建部门的尚未退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上级政策要求,项目需已竣工验收并且无农民工欠薪纠纷。
二、办理时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三、办理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尚未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款企业可联系属地住建部门申请退还,各县区住建部门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韩漫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