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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六期】
  • 时间:2026-04-28 15:27:42 来源:韩漫 阅读次数: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觉,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秩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房屋市政工程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专栏,陆续推送关于工程承发包,个人执业、企业资质等方面典型案例。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守牢法律底线,有效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案例 11:齐齐哈尔市某加油加气站项目转包案

2024年7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组在对齐齐哈尔市某加油加气站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黑龙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不在岗,且质量员、施工员对现场不熟悉,经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查实认定,该施工单位将该项目转包了给他人施工。2024年8月,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七十三条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黑龙江某钢结构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266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款人民币1862.00元。

案例 12:深圳市某商业综合体项目违法分包案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开展建筑市场发承包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时,发现某商业综合体项目存在违法分包行为。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机械设备费用、主要周转材料费用,该情形属于违法分包中“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情形。2022年8月1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473242.78元、对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92416.94元、对福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80825.83元;对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龚某处单位罚款数额7.2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34310.10元;对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孙某处单位罚款数额7.2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13950.22元、对福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叶某处单位罚款数额7.2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20359.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