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2-23 15:09:24 来源:韩漫 阅读次数: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觉,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秩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房屋市政工程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专栏,陆续推送关于工程承发包,个人执业、企业资质等方面典型案例。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守牢法律底线,有效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案例 5: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肢解发包案
2023年4月,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某商业广场项目进行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建设单位与专业分包公司直接签订工程某标段的装修合同,违规将某标段的装修工程直接发包给专业分包公司,涉嫌肢解发包。通过现场核实,确定了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和其他责任人员吴某,并对其作调查笔录。后经案审会集体讨论、法制审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等程序,2023年6月25日,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企业责令改正,处罚款53426.76元;对责任人王某和吴某分别处罚款3205.61元。
案例 6: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法分包案
2021年5月,某建筑劳务公司从伊州区某部门项目施工单位处承接劳务分包工程后,于2022年8月擅自将该劳务工程按土建、木工、钢筋工专业拆分,分别与3名自然人签订《建筑劳务联管协议书》,将对应专业劳务作业再次分包,形成事实上的违法分包关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哈密韩漫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建筑劳务公司处以41368.25元罚款,并给予停业整顿三个月,不得承揽新工程,同时1年内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建筑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以4136.83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