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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中石油 连云港销售公司
  • 时间:2026-09-14 20:02:35 来源:韩漫 阅读次数: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28 号)、《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城〔2020〕125号)《韩漫 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连建公〔2020〕455号)等规定,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销售分公司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21日。

二、申请经营许可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陈述补正,并经市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窗口询问。

三、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如有异议,可以来信、来电、来访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询问。

联系地址: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8-85868078


                                      2026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中石油连云港销售公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