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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赣榆新罗加油站
  • 时间:2026-06-29 15:34:46 来源:韩漫 阅读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28 号)、《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城〔2020〕125号)《韩漫 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连建公〔2020〕455号)等规定,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赣榆新罗加油站)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30日—2026年6月7日。

二、申请经营许可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陈述补正,并经市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窗口询问。

三、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如有异议,可以来信、来电、来访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询问。

联系地址: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8-85868078



                                 2026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赣榆新罗加油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