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9-09 17:58:22 来源:韩漫 阅读次数:
近期,市招标投标协会接到投诉,反映部分项目存在超低价竞标情形,影响市场环境,导致恶性竞争。根据协会工作部署,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组对被投诉项目的相关单位立即开展调查问询,并进行了汇总、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及今后工作对策,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工作
2026年8月,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组正式组建,共有成员9名,下设4个工作小组。截至目前,工作组累计召开4次专题会议,完成人员分组,细化任务分工。2026年8月21日,协会正式印发《连云港市招标投标协会行业自律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为行业自律监督工作夯实制度基础。
二、调查情况
工作组对被投诉6个项目超低价竞标、扰乱市场秩序等核心问题逐一开展专项调查、电话问询,全面核实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承揽背景等相关情况。
(一)连云港市赣榆区某处理中心运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价(含评审费)为850元(行业指导标准为不低于30%且最低不低于3000元)。该单位负责人称因人情关系盲目报出低于成本的价格,主动申请放弃未获同意,承诺后续将严格开展报价测算评估,杜绝盲目低价投标行为,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
(二)连云港市赣榆区某街道硬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00元(行业指导标准为不低于30%且最低不低于3000元)。该单位部门负责人称赣榆区招标代理限价偏低,低价竞标已成行业惯性,不投低价无项目可接。最终该单位认识到恶意低价竞标对行业生态造成危害,承诺协会文件出台后按要求执行。
(三)连云港市赣榆区某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费率0.5%(行业指导标准为不低于30%)。该单位负责人解释超低价承揽业务是行业普遍现象。经工作组宣贯,该单位承诺以后将严格落实协会文件要求,对规范市场秩序举措表示支持。
(四)连云港市赣榆区某污水治理管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费率为8%(行业指导标准为不低于30%)。该单位负责人反映赣榆区招标代理服务费整体报价偏低,最低价中标已成行业默认规则,不报低价无法中标,表示今后愿意遵守协会自律公约。
(五)连云港市赣榆区某提档升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费率(含评审费)为8.7%(行业指导标准为不低于30%)。该单位负责人反映该项目是行业自律公约出来之前的赣榆地区招标代理报价整体偏低,不低价无法中标;业主提出该项目规模小、代理工作量少,项目推进顺利不存在违规情形。该单位承诺后续承接业务时将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对规范市场的行为表示支持。
(六)连云港市东海县某装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费率为7%(行业指导标准为不低于30%)。该单位就报价作出说明:一是该费率属于市场定价,覆盖项目全部成本及合理费用,不属于低于成本的恶意竞争;二是该单位以本项目作为市场拓展契机,适度压缩利润空间获取项目业绩,着眼长远合作;三是协会异常低价相关文件印发时间晚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具备溯及力。目前该单位已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承诺后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公约。
三、原因分析
超低价竞标是市场供需失衡、规则体系失序、企业经营混乱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结果,引发行业公平竞争环境恶化、导致价格失序,企业经营困难,拉低项目履约服务质量,损害行业整体公信力。
(一)市场供需结构失衡。当前招标代理市场项目严重不足,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大量机构为保住市场份额,不惜以接近成本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
(二)自律约束机制落实不严格。此前行业监管部门及协会未及时出台专项自律规范,已有的规则存在执行不到位问题,对违规机构未形成有效约束,失信惩戒和违规处置机制缺失,放任低价乱象滋生蔓延。
(三)部分招标人比选方法不科学。部分区域代理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偏低,且绝大多数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规则,代理机构普遍反映“不投低价无业务可做”,超低价投标成为行业通行做法,形成恶性循环。
(四)部分代理机构守法经营意识不强。部分代理机构经营指导思想错位,片面追求短期利益,存在非法利益交换现象;部分非专业从业者进入行业后,对行业规范缺乏认知,甚至存在“低价中标、违规牟利”的错误倾向。
(五)社会认知出现严重偏差。除市场竞争压力外,盲目报价、以低价抢占市场积累业绩、社会普遍对招标代理工作及服务价值认知存在偏差,进一步助长了低价竞标歪风。
四、整改建议
本次调查涉及的6家招标代理机构均已充分认识恶意低价竞标的危害性。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纠正不合理竞价行为是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必要举措。考虑6家机构低价竞标行为发生在《实施办法》印发之前,涉事公司态度端正,本着教育为先的原则,建议由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组对该6家机构给予口头批评。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行业自律宣传力度,面向各招标代理机构宣贯《实施办法》,提升协会自律制度的知晓度与覆盖面,引导全行业树立合规经营意识,自觉抵制低价恶性竞争行为。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组将对全市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价行为开展常态化监督,对超低价恶性竞标行为,严格按照《行业自律公约》和《实施办法》予以记录公示并作出相应处理,切实维护我市招标代理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2.对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明显偏低的招标人,由协会安排专人对接,通过电话沟通、登门拜访以及发送《提示函》等方式,宣传低价竞争存在的各类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等不良后果,引导招标人科学、合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针对部分区域最高投标限价偏低、普遍采用最低价中标规则等行业痛点,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推动建立有效健全完善的规则机制,从源头遏制低价恶性竞争,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3.组织对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代理机构负责人定期开展学习和考核,引导其树立正确经营理念,从思想根源上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争,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推动招标代理行业优质服务形象的全面提升。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协会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组
2026年9月8日





